关于开展2023年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代理单位:
根据人社部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和《人才中心职称评审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我中心将启动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
人事档案以单位集体形式存放在我中心,并且用人单位已与我中心签订人力资源服务协议书的人员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学历要求:
员级:
1.技术员(工程技术专业):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;或具备大学专科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,经考察合格。
助理级:
1.助理工程师: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;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,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;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,经考察合格。
2.助理编辑、助理记者: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;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,经考核合格;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。
3.艺术初级:
四级演员、四级演奏员:具备硕士学位;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1年见习期满,经考察合格;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;或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。
其他专业:具备硕士学位;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1年见习期满,经考察合格;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;或具备高中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毕业,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。
中级:
1.工程师: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申报;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;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。
2.编辑、记者: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申报;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取得助理编辑或助理记者职称后,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;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、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助理编辑或助理记者职称后,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。
3.艺术系列:
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申报;或具备硕士学位,取得四级职称后,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2年;或取得四级职称后,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。
(二)凡已实行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专业或系列,均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审。
(三)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:2023年07月31日。
(四)转系列申报职称
因岗位变动需转系列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,应具备其他系列相应级别职称,且在新的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后,申请转评同一级别职称。申报要求与正常申报相同。
三、申报程序
1、符合申报条件人员,单位统一到广电人才购买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》。
2、申报人员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进行报名,(请各申报人员以单位、部门等为单位进行集体申报)。
3、申报人员的职称资格材料审核后如有问题将于2023年10月底前联系单位职称经办人。
4、评审结果将在第一时间通知到各单位职称经办人。评审通过人员,由单位、部门集体领取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》。
四、申报材料
1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》1份(需贴好照片)。
其中《业务报告》主要介绍本人任职以来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的学习成果,从事业务工作的情况,以及取得的专业成就和做出的主要贡献。申报中级职称者要求1500—2000字。(艺术专业3000字左右),申报初级职称者要求1000字以上。《业务报告》须由所在单位予以确认,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。
“基层单位推荐意见”要求写出具体意见,最后注明“同意××同志申报××××任职资格”,由单位、部门处级以上领导签字,加盖公章。
2、国民教育系列最高学历、学位证明复印件各1份。申报学历、学位要求与档案记载相符,未入档案的学籍材料(原件)请于报名时一起上交。
3、所有申报人员需提供申报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2001年以前毕业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,2001年以后毕业需登录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)。
4、申报新闻系列职称的应参加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,并提交《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》复印件1份。
5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。
6、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专业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7、申报中级职称,如有公开发表的著作、论文可提交材料供评审参考。论文材料按照以下内容准备:
①著作的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内容提要复印件1份;登载论文的期刊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及文章正文复印件1份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,多页需加盖骑缝章。
②以笔名发表的著作、论文,须提供相关证明(由单位人事处证明)。
8、个人报名登记表(附件2),将信息填好后打印出来,个人签名需手写,单位推荐意见由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填写、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9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(附件3)。
10、1张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,并在照片背面标清姓名、出生年月、所在单位部门及申报的职称。
五、申报材料要求
1、以上申报材料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、部门公章;
2、所有材料以及签字均用黑色笔填写。
3、所有申报材料落款日期均为空。
4、申报材料一律不退,如有需要本人自留底稿;
5、各单位将参评人选材料分系列汇总,连同评审费于8月31日前交广电人才,逾期不予受理;
六、收费标准
1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》1元/份;
2、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,评审费400元;
3、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,评审费500元。
报名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京门大厦C座616
咨询电话:63981170、63980269
联系人:商安纬、闫兴成、丁杰涛
附件: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
2023年8月9日